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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30 税收优惠利好再生资源 三重因素促反弹 字体

再生资源迎税收红利,盈利提升促进行业发展。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于废旧电池、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线路板、废塑料等循环再造的金属及其化合物和塑料制品等,将享受30%以上的增值税退税优惠。受制于再生资源收集对象多为个体户,难以开具增值税进税项发票,本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出台,是国家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结构性减税,有利于格林美、秦岭、东江环保及桑德环境等相关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