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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07 半生不熟的中国“公司” 字体

  中国企业从传统的合伙经营模式向现代公司模式转型,在1865年香港公司条例颁布之时,就已经开始了,但至今没有真正完成。150多年过去了,“公司”在中国还是处于一种半生不熟的状态

  | 文 · 仲继银

  对于中国人,“公司”这个词并不陌生,甚至有人将之追溯到了孔子和孟子的只言片语。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弊而为高,合小而为大,合并而为公之道,是谓公司。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断定,作为与英语company一词对应的“公司”是中国自创,是少有的几个不是从日本这个二传手转过来的现代经济和商业用语。日本至今称公司为“会社”,韩国也是从日本引进了“会社”。

  汉语中完整的“公司”一词使用,先是用于18世纪沿海对外贸易中的商业合伙关系,然后是用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中文译名。

  现代含义上的公司概念进入中国,也不算晚。1865年颁布的《香港公司条例》中,公司这个词语的现代含义就确定了下来。1865年的《香港公司条例》允许上海的公司在香港注册,这使其实际的影响力超出了香港本身,辐射到了中国大陆,也使“公司”的中国之旅正式踏上征程。

  1865年《香港公司条例》与英国1862年《公司法》大同小异,这比法国(1867年)、德国(1870年)、日本(1872年)和意大利(1882年)等国颁布现代公司法的时间都要早。

  即使是从1904年大清公司律的颁布算起,中国引入现代公司法的时间,也还不算是太晚。可是至今中国的现代公司制度都没有发展成熟,公司治理和管理的现代化转型困难重重,更谈不上“公司”成为主导性的经济力量了。

  从礼仪到法律公司法的有限影响

  科大卫在其《中国与资本主义》一书中提出,中国商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庇护制度,以及处于礼仪(而不是法律)规范之下的合伙关系。19世纪后半期,在西方的影响之下,这种结构开始发生转变。整个20世纪,中国一直处于这个转变的过程之中,直到今天还远远没有结束(中文载科大卫著《近代中国商业的发展》第三篇“资本主义萌芽与近代经济变迁”第160页)。

  初民社会都是内部礼仪秩序、外部暴力秩序,商业世界也不例外。西方世界从17世纪爆发商业革命到19世纪爆发工业革命,逐渐抛弃了商业上的礼仪外衣,建立起来了一套以法律为基础的商业秩序。中国在16世纪就发生了商业革命,但却没有孕育出一套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反倒是强化了礼仪的力量,并将作为一种政治统治工具的礼仪扩展到了商业领域。

  明清时期的中国已经形成了契约传统,特别是在土地交易领域。商业合伙和经营领域里也出现了书面契约。但是这种契约行为主要存在于私人领域,是民间行为,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商业法律。明清时期的商业仲裁者是行会,而不是衙门。行会制定行规,也代表其成员与外人和官府打交道。

  商事诉讼都是附着于刑事诉讼之中,不涉及刑事犯罪的商事纠纷案件极为少见。这是因为没有独立和职业的司法体系,行政长官兼任法官,官府直接判案,对刑事案件不得不处理,因直接涉及到社会稳定,对民事纠纷则是一种厌烦的态度。发生民事争议告到官府,官老爷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先各打五十大板。不是万般无奈,私了都要好于告官。

  长期缺乏可靠法律的条件下,中国人形成了一套不依赖法律、也不善用法律的生存之道和文化传统,不用说一直缺乏商业法律传统的中国内地,就是从英国治下香港的缓慢商业转型中也可见一斑。

  1865年的香港公司条例,为中国的商业运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制度架构,也为中国政府的公司法立法提供了一个范本。1904年大清公司律的起草者伍廷芳,在香港接受教育,后又留学英国,在服务于清政府之前,他还在香港立法委员会任职过。大清公司律颁布时,现代公司概念正式进入中国已经有了四十年的时间,公司相关事务已经有了一定的生成与发展。可是公司制企业模式还是没有被中国商事企业欣然接受,就是在香港也不利外。

  只有企业希望在家族之外拓展资本来源,或者希望通过“有限责任”的形式保护主要大股东的利益等等时,他们才会感觉到有必要按公司法的要求进行注册。直到1903年,在香港公司条例颁布近四十年的时候,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公司数也只有386家。到1939年,在香港正式注册的公司数量才达到1,134家,其中703家为香港公司、130家为香港中国公司、301家为外国公司。香港中国公司和香港公司的区别是前者主要在中国内地经营,后者主要在香港经营。相比之下,日本1879年有153家股份公司,1882年有3,336家股份公司,1902年发展到了8,612家。

  股份公司在日本的快速普及,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公司这种制度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更容易筹集资本。二是公司这种企业形式,在当时是与备受推崇的西方制度和技术相联系的。三是更容易获得人才,当时日本社会中的精英人物——前武士们,不喜欢在传统家族企业中工作。这三点原因其实可以归结到一点,就是日本明治维新全面引进了西方的现代法律体系,特别是民商法律,整个社会都存在着一种要向西方强国学习的氛围,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直接提出了“脱亚入欧论”。

  从香港公司条例到大清公司律,都同样提供了股东有限责任和股份可自由转让等公司制企业的优势要素,却没有对中国企业形成同样的吸引力。祖先崇拜文化下的中国人眼里,世间没有新鲜事。在面对一种新事物的时候,中国人的第一反应总是“我家不有嘛”,总要先从自己的老祖宗那里寻找根源。

  中国传统社会里也确实存在着类似公司制企业所具有的那类优势要素。首先就融资来说,治水社会下高度发达起来的强势政府,能够通过行政手段有效解决一些庞大工程的建设问题,除长城这一代表作之外,还有高度发达的官窑等等。民间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则是通过家族和宗族制度得到了相当有效的解决。在人才方面,中国的科举制度无疑具有相当的优势,可以实现优秀人才的自下而上流动。企业经营中,家族企业的长期雇工和伙计,往往也能最终成为合伙人。这使中国的优秀人才,既会热衷于科举考试(包括今天的高考和公务员考试)晋升,也不会拒绝进入传统文化下的家族企业发展。他们对体制依附和人身依附很习惯,公司制企业所提供的制度保障上的人身平等,没有成为他们的追求。

  由于战乱不断,中国从1904年的大清公司律,到中华民国时期的几部公司法,都没有机会得到很好的贯彻和落实。即使没有战乱,这些法律能被落实到什么程度,也是一个疑问。香港到1960年代,公司注册的数量才开始猛增。原因有两个:银行要求公司使用一致的名称,企业为了使用银行服务而正式注册;欧美对香港的出口商品实行配额,必须是正式注册的公司才能得到这些国家的进口许可证。

  从这时候开始,随着管理和金融等各方面的新需求,名义或说正式结构上,传统家族企业逐渐被现代的公司结构所取代,但是这种公司结构还是在家族的控制之下,也没有割断与传统经营方式之间的联系。

  “无所不能”的政府和适应力极强的家族及宗族制度

  中国可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修出长城,但却兴办不出同样规模的商业企业,这背后其实是同一个原因:自秦始皇开始,中国就要么是混乱,要么是一个“无所不能”的政府。在这个无所不能的政府之下,有一套发达且适应力极强的家族和宗族制度与其相互支撑。中文字面含义上的“公司”事务,在中国就是由政府和宗族以及其他各类集体组织等来完成的。

  严复将穆勒的《论自由》翻译为《群己权界论》可谓是绝妙,中国的问题就是群己权界不分,公私规则不明。这背后的原因是一直没有建立起源自契约的权力,并用源自契约的权力约束住源自暴力的权力。不受约束的权力可以以公侵私、化公为私。

  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始于纺织。中国自元朝就开始使用手动纺织机械,却不仅没有首先发明现代纺织机械,甚至在引进和应用现代纺织机械上还滞后了100多年。西欧国家在18世纪下半叶和19世纪上半叶开始广泛应用蒸汽机。由于清政府对制造业的垄断,蒸汽机引入中国严重滞后。在欧美国家大规模实现工业化的19世纪60到80年代,中国只有江南制造局将蒸汽机用于制造枪炮。

  中国的民用纺织工业直到19世纪80年代才开始引入蒸汽机。1882年,李鸿章获得“十年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的专营权。但是李鸿章主导下的上海机器织布局磕磕绊绊,自1876年动议,到1890年才投产,1893年正欲扩建之时,又毁于一场大火。直到1895年李鸿章政途受挫之后,机器纺织才逐渐推广起来。

  作为对比,我们看一下日本的情况。1867年出生的丰田佐吉,在1885年日本颁布的新专利法的刺激下,决定在纺织机械上搞点儿发明创造,并于1891年以一种能够提高布匹质量和生产能力的手动织机获得了他的第一个专利。1894年和1897年丰田佐吉又分别推出了自动回线织布机和动力织布机。此后,丰田佐吉的纺织事业一路发展,缔造出了一个丰田纺织帝国,并以其1929年向占据世界纺织机械霸主地位70年之久的英国普拉特兄弟公司授权丰田自动织机专利所得的10万英镑奠下了丰田汽车帝国的第一块基石。

  资本主义始于家庭,企业依据家族的原则创建并发展,商人以家庭、宗族和同乡关系为纽带组成业务网络,这在古今中外都没有本质差异。但是,凭借宗族或家族的纽带,中国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共同支配财产,这点中外大不同。原因在于中国一直没有发展出成熟的个人权利概念。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

  在一个事实上不存在公司法的社会中,为了强化合作,将血缘关系和商业运作机制结合起来是至关重要的。从中国历史上看,宗族或家族是最有效的商业组织方式。以祖先的名义,宗族或家族共同支配财产带来了许多对资产进行管理和分配的方法,如各房之间有清晰的股份划分,发展出一种极其类似于股份制的经营结构。宗族还拥有一个管理结构,可以成功地规范其成员的行为,宗族财产可以各房轮值管理或者由才能比较卓越的一房进行统一管理等等,以至科大卫把中国传统的宗族看作是公司(“作为公司的宗族”,载科大卫著《近代中国商业的发展》)。中国企业的优势和劣势都与这个结构有关,其最为现代的表现就是所谓“分股经营”。名义上大家走到一起,组建成了一家公司,可是实际运作上,还是各位股东各管一块、各自为政。

  先天不足的资本市场

  中国的商业制度带来了16世纪到18世纪间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但同样的机制却不足以带动19世纪蒸汽机时代的规模经营。西方能够成功应对这场变革,是因为自16世纪开始,逐渐奠定起来了现代的银行、公司和商法基础。这些机制催生了有效的金融市场和层出不穷的金融工具,使得贸易和工业的大规模融资成为可能。

  西方金融市场发展的三个阶段是国债、铁路股票和工业公司股票。与笃信上帝的西方人不同,中国人自古就并不排斥放贷生息,但却没有发展出一个有效的现代资本市场,这看起来似乎有些奇怪。但是只要简单地回顾一下历史,甚至只要看看今日还充斥着中国电视屏幕的君君臣臣的宫廷剧,就可以找到答案。

  中国之所以和欧洲出现了一个大分流,就在于政府对高级金融活动的遏制。在国家的权力可以不受限制的情况下,严格意义上的“国债”也就无从诞生。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所有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事实上可以随意取得民间财产,正如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对呀,朕为什么不能查抄他的家产呢?”。明朝的盐引交易,本来很有希望发展成国债交易性质的第一阶段资本市场,但被具有无上权威的皇帝直接掐死了。

  所谓盐引,是从14世纪末开始,明朝为了换取民间商人给其北方边境驻军运送粮食而发出的食盐专营权利券。具体做法是,商人先运送一定数量的粮食到北方驻军处,凭交粮条从朝廷换出盐引,再凭盐引到盐场换取食盐拿到市场上销售。由于从开始运粮到得到食盐销售要有长达两年的周期,就出现了粮商和盐商之间的分工,前者运粮得到盐引后,直接将盐引卖给后者,这就产生了一个盐引的市场。1617年,明万历皇帝废除了这种市场化的盐引制度——按市价的一小部分从持有者手中把盐引买回,同时将食盐专营权授予了当时已经出现的大盐商家庭。

  从现代的观点看,盐引等于是政府发行的一种“债”,只是获得这种国债的方式不是直接以货币购买,而是通过粮食交易。盐引进入市场交易,等于是形成了一个国债市场。废除盐引和相应的盐引交易,代之以政府直接授权给大盐商,同时向大盐商索取“报效”,等于是终止了通过市场办法解决政府的“融资问题”。

  西方资本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铁路融资。中国的铁路发展直接受到了皇室的阻挡,铺好的铁路上不让蒸汽机车牵引,而是用马拉,因为怕惊动了帝王的神灵。这跟英国当年严重阻碍了其汽车工业发展的红旗法案,很有得一比。率先发生工业革命的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发展汽车工业上落伍了。英国的贵族老爷们害怕汽车轰鸣上路惊动他们座驾的马匹,使议会通过了一个红旗法案,规定汽车上路要在其前方由人举着红旗警示和引路。

  当清政府着手进行铁路建设的时候,虽然允许各省通过股份制的方式筹集资金,但却无法形成使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机制。在四川,铁路公司在铁路建成前就已经破产,中央政府竟然在没有提供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将铁路收归国有。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中国还是通过政府机构推进了铁路建设,而没有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解决铁路建设的资金问题。以铁路债券和股票交易为主的资本市场发展第二阶段,也就错过去了。

  相比国债和铁路,工业对大规模融资的需求要小得多,工业融资可以通过化整为零、由小变大和自我积累而至少是部分地得到解决。西方国家是在通过国债和铁路融资而发展出来了一套资本市场体系之后,又用这套体系去解决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企业联合问题,进而直接创生了现代工业股票市场。换句话说,资本市场不是伴随工业企业的由小变大而发展起来的,它是在现代工业发展起来之前就已经通过国债和铁路融资而形成了。中国在错过了国债和铁路融资阶段之后,试图直接以工业股票为主发展起来资本市场,其直接的一个结果就是这些工业企业的发展规模、经营模式,特别是其运作上的透明度,远远达不到资本市场有效发挥作用所需要的那种程度和高度。

  从董事会到内部管理 “还是老办法好使”

  中国在错过了通过国债和铁路融资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也错过了通过技术革命和铁路公司发展导入现代公司治理并促发现代企业管理革命的机会。

  从传统的家族商号向现代的家族控股公司转变,企业的治理和内部管理结构也要发生改变,才能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这需要有合法真实的产权、公开透明的会计制度和有效的公司治理。但在中国的传统家族和宗族商业思维及家长制习惯下,搞公司,股份制可以有,但董事会不要。

  从宗族制度到传统合伙经营,中国商业实践中都不乏“股份制”的要素。四川自供的盐井合伙人所持有的契约代表着他们所持有的资本以及可分得的利润,并且是可以转让的,只是还没有一个可供这种契约公开转让的市场。

  清末民初的一些公司已经引入了股份制,但是股东却很难对公司施加实际的影响。他们的股份要以“官利”的形式得到收益,实际是一种债权投资者。大部分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都掌握在一些强有力的个人手里。资本市场没有改变中国家族企业的经营方式,而是促使家族企业采用了一些新的控制方式。

  张謇的大生公司,包括一个经营纺织厂的股份公司,和几个合伙制的土地垦殖公司。张謇是纺织厂的创始人和大股东,也是垦殖公司的主要合伙人。对大生公司帐目作过深入研究的伊丽莎白·科尔发现,“大生公司的破产,应主要归因于其经营方式和会计方式,它的融资手段一方面损害了整个企业的运作,一方面给张謇个人带来了利益。”大生公司的许多贷款都被转移到了张謇和他合伙人的私人帐户。银行于1924年开始对大生公司进行帐目审查,撤换了其一部分管理层人员。

  对于中国的家族企业来说,董事会是无关紧要的,强有力的家长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可以看看被广泛视为中国近代企业楷模之一的大隆机器厂。大隆机器厂,1902年由严裕棠、严裕棠的岳父以及一位名叫褚小毛的铁匠三人以7,500两白银创建。严裕棠负责招揽生意,褚小毛负责内部管理,严裕棠的岳父不参与经营。1905年,褚小毛与严裕棠的岳父冲突,严裕棠买下褚小毛的股份。后来严裕棠又买下了其岳父的股份,将企业变为独资。1927年收购苏纶纱厂时,严裕棠建立了光裕公司,从1918年开始负责生产管理的长子严庆祥要建立一个由总经理和各公司经理组成的董事会,严裕棠不同意,以至严庆祥于1930年离职,还发表了一篇文章谴责他父亲的独断专制。1936年,光裕公司成立了董事会,主要成员是严裕棠和他的四个儿子,仅有一位非严家人担任董事。这样一个董事会也是不到半年就解散了,代之以每个工厂各自成立的董事会。

  今日中国稍具规模的企业都要普遍注册为公司。但是注册归注册,实际运作上可以完全不把公司法所要求的那一套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机制当回事。一家拟上市公司,为了上市备案才正式成立了董事会,运作一年之后,大股东、老板、“大家长”决定不上市了,就直接把董事会给解散了。

  现代化工厂并非由手工作坊演变而来,是19世纪上半期工业革命的产物。它所包含的除了雇佣劳动制度,还有用于生产管理的会计制度,和以此为基础的内部统一调度和管理制度。西方现代大企业的发展源于铁路,铁路内在地要求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不能分段承包经营。中国也是从1933年的国有铁路公司最先开始采用集中化财务管理制度的。

  组织内部层层分包,是中国的历史传统,官府如此,民间如此,商业经营也不例外。清代的造币厂,工人们不是直接受雇于工厂,而是受雇于炉头。炉头负责雇佣工人并支付工资。洋务运动中,那些看上去规模庞大的中国官营工厂,也并没有成为内部统一管理的现代企业,而是被分包给熟悉技术的工头,这些工头独立经营他们自己的生产作坊。本来大型新机器设备的使用,不仅可以使工人们集中在一起生产,还可以建立统一的生产管理和财务控制体系,但是中国企业却还是按照传统习惯,以老办法行事。

  轮船招商局的总部和分支机构主要是以承包制的方式经营,各地的分支机构都承包给了当地实力较为雄厚的个人或团体。上海的总局并不能详细地掌握各地的经营情况,更无法有效地控制其帐目。直到1933年刘鸿生上任国营招商局总经理,才初步建立起集中管理的财务制度。

  承包制,在中国1980年代重新走向市场经济时,又一次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资本市场、推动公司治理、促进企业管理革命,至今仍是中国尚未完成的一项任务。

  改革的执行力

  中国全面改革的经济逻辑与风险管理

  在后三中全会时期,中国国内各阶层,尤其是各级政府,唯有真正掌握这门改革的学问,方知:如何执行和具体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如何拆解难破的利益之局和观念之结

  | 文 · 朱敏

  系统改革需要跨界思维

  中国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经济升级的增长周期。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给出了较为清晰的方案。可以说,无论各界如何评价,至此,改革的逻辑已然阐明,改革的方案尘埃落定。接下来的事情,是如何将其系统性地落实和执行。

  中国的时代主题是“直面系统性风险,落实系统性改革”。在笔者看来,中国经济下一站,迫切需要指导改革资源分配、降低改革成本的“改革经济学”(Economics of Reform);迫切需要将顶层设计有效落实、将底层创新有效激发的“改革执行学”(Execution of Reform);迫切需要防控改革风险、管理改革预期的“改革风控学”(Risk Management of Reform)。通过这三位一体的改革学问,为中国改革方向正确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参考。

  如果用2001年获诺奖的经济学理论来看待中国改革问题,我们要说:提高改革的执行力,关键在于改革方案在执行过程中,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以及传导环节多、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和缺陷。

  基于此,笔者想到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改革的执行力:中国全面改革的经济逻辑与风险管理”。那么该如何加大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力度,并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加以表达,来影响广大的公众和更具影响力的社会阶层?在研究过程中,笔者想充分运用经济学“跨界”思维方式,努力建构中国的“改革经济学”,从而指导中国改革执行及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在后三中全会时期,中国国内各阶层,尤其是各级政府,唯有真正掌握这门改革的学问,方知:如何执行和具体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如何拆解难破的利益之局和观念之结。

  聆听经济学泰斗谈改革

  早在2010年初,笔者曾出版过一部经济学家案例研究著作——《吴敬琏:风雨八十年》,书中探究的是:经济学家的个人命运与时代变迁之间,究竟会发生怎样的关联?书的线索貌似针对经济学家个体的成长历程做某种心路方面的探寻,实际上是在试图描绘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物群像,并基于对经济学奥秘的审度,藉以重估经济学家们在具体情境下的历史作用。

  早年的吴敬琏,尽管身体病弱,依旧秉承家族情结,胸怀实业报国雄心。然而,历史的巨大吊诡在于,就在启蒙与救亡的双重变奏之中,启蒙终于还是被救亡所压倒。于是,一种举国的激进与偏执,将步入青年后的吴敬琏与身边的年轻人一道,引向了集体的迷途。他和那个时代无数的青年一样,鄙视过传统,批斗过教授,在种种年轻的无知与时代的狂妄交织之下,一度随波逐流的吴敬琏,却又为何会突然走上一条满载理性、通向彼岸的“现代性”思想之路?个体、群体与历史之间,种种吊诡或机缘,其中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神奇密码?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身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经济学泰斗的吴敬琏,在浙江发表了长达三小时的演讲,演讲内容围绕三中全会和各项改革措施的总体设计展开。这位83岁的学术权威,向我们揭示了新一轮改革方案中各项改革措施和思路出台背后的根源。他说:“在这30多年中,中国的很多改革都是磕磕碰碰的,只要它方向是正确的,不怕慢、不怕措施不起眼,但要往前进,不要倒退,倒退就麻烦了。”

  谈行政改革:监管应转事前为事后

  朱敏:为什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举步维艰呢?为什么对腐败问题三令五申,而且说会造成亡党亡国,可是它却继续蔓延猖獗呢?

  吴敬琏:市场因为有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是需要监管的,但过去监管的方法有很大问题。

  过去监管方法是事前监管为主——允许你做才能做。事前监管主要的办法是审批,这个弊病很大,这种例子很多,比如说我们用了很大力气,把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这一套建起来,中间就有一条就是创业板,创业板建立以来碰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审批制度。

  按原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同志的说法,我们要让证券能够退出,但是搞了几个月之后,她跟我说:现在出了问题,叫做临门一脚,你不让我入股,对不起,你上不了市,让我入股,很快就上市了。因为行政审批控制得很严,供求关系使得股票上市价格非常高,他们后面就跑了。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有好几年帮助你改进,然后赚了钱他退出再搞别的,一上去马上就跑,而且有时候把一些重要人员都带跑了。

  所以市场监管要从事前监管为主转向事后监管为主,要从实质性审批转到合规性监管,因为规则在这里,违反了规则,在运行过程中就管你、处罚你。这个行政审批讲的每一项,大概都有具体的措施,文件、审批到什么程度,还要通过各方面的讨论。定了以后,就需要打破阻力,要让它转型。

  谈垄断:改革是为公有制经济添活力

  朱敏:现在他们的理由就是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他们抓住第一句,就是要发展公有制经济,怎么发展呢?

  吴敬琏:国有企业垄断,从头到尾一直有一个口号贯彻,但是内容变了,就叫做国有为主导。

  从80年代中期就是这个口号,一直到现在,但是对它的解释,有一个变化的历程。国有制的高级解释,是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如果不照这个办法做,像中国这样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比重不断降低,就是戈尔巴乔夫式的复制,他们为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了要求,但是没有采纳。

  江泽民总书记报告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确立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呢?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话也是老话,而且文件里面也有这句话,国有还是要占主导地位,但这次的解释比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解释更加开放、更加灵活,它讲到国有制为主导,就是国有经济要控制,但只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十五次代表大会的讲话,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是什么呢?对此又发生了争论,比如说一个很大的争论就是电信,电信当然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应该 国有,但当时实际情况已经变成了两分天下,像华为和中兴,而且华为从来就是一个私营企业,中兴后来改制了。所以到了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就把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一步细化,规定为三个行业一个领域。三个行业:第一是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第二是自然垄断行业,这个有点争论;第三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产品的行业,这个是不赚钱的行业;第四是一个领域,这个领域叫做高新技术产业和重要行业的骨干企业,据说这个在起草组就争论得很厉害。之后在世纪之交改革里面,其实证明了这三个行业和一个领域中有一些也不需要国有控制。

  改革在世纪之交其实进了很大一步,剩下来把国有控股的事情做好,都要变成多元的公司,二级公司在世纪之初到了集团公司的时候就卡住了。理由就是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他们抓住第一句,就是要发展公有制经济,怎么发展呢?发展国有经济。我不知道三中全会怎么做,从习近平总书记的武汉讲话来看,两个毫不动摇第一句叫做增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活力,怎么增强活力呢?我觉得这个改革以来就证明了,就是改革增强活力。

  谈土改:完全放开需要时间

  朱敏:如果土地开放了,或者征购价不高,差价拿不到,利益就会受损,这个有实际困难,今年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大幅度增长,如果它们没有这笔钱今年就露馅了?

  吴敬琏:城市土地是在1982宪法中开始规定全是国有的,在城市化过程中,就有一个征购。农村土地是集体,基本是干部作主拿出来,而且按照国家的规定,它是按照农产品(000061)的价值决定土地价值。于是城市用地就变成国有了,政府就掌握了大量重要的资源,因为土地是生产资料的基础,而且差价如此之大。于是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变得很大。

  政府投资于资本密集型的重化工业和城市建设,通过形象工程、征集工程提升自己的经济地位,于是就来了一个潮流,这个潮流引用了一个过时的理论,就是工业化后期,叫做重化工业化阶段。所以各省,包括我们浙江,都赶了这个潮流。于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生了倒退,往回走,这个事情到现在还没有完,恐怕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投资率到了我们这个程度,接近50%的投资率,我们大跃进的时候和日本高速增长时期,投资率也是高的,但没有超过34%,它造成的结果到现在已经非常严重。

  关于土地制度是否全面放开的问题,我觉得三中全会肯定要做一个决定,但是要走到什么程度很难说,因为反对声音很强。目前,有两种反对声音,一种是管农业的同志的,认为这会冲击18亿亩红线。但在我看来,我觉得没有问题,美国也有用途管制,完全放开了用途管制也是有的,但是这个阻力很大,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对土地的依存度大幅上升,大豆基本上依靠进口,粮食现在也有问题,当然不光是土地问题,还有安全问题、污染问题。

  另一种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各级地方政府有利益问题,现在地方政府负债率很高,许多地方看起来很繁荣,其实资不抵债,不过我们不像美国一样有地方政府倒台制度。如果土地开放了,或者征购价不高,差价拿不到,利益就会受损,这个有实际困难,2013年一线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大幅度增长,如果它们没有这笔钱,2013年就露馅了。

  所以处理上走到什么程度,这就需要像十八大说的:不但要有勇气,还得要有智慧。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北大的周其仁教授写了很多,他有很多实际的调查,也提了很好的意见,不知道领导们是否采纳。

  谈金融: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是把双刃剑

  朱敏:在现在这种经济环境下,改革的风险到底有哪些?应该怎么防范呢?

  吴敬琏:要放开商品价格和利率、汇率等要素价格,商品价格现在大体上放开,但是有一些生产资料还是按照计划经济的办法规定价格的,这就鼓励了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活动,刺激了损耗可贵资源、破坏环境的一些行为。

  我们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障制度,没有存款保障制度,竞争一加强,银行一倒闭就麻烦了。

  但是存款保障制度本身是双刃剑,如果是一般性全部赔付的话,就造成了银行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就是反正有国家赔偿,可以随便怎么办。所以它的推行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另外一方面,会使得现在银行的利益格局发生很大变化,现在我们存贷利差很大。

  在现在格局下,我们实际坏账率很高,但是表现出来的坏账并不多。利差大是一个原因,出现变动会有什么影响,我们还要做很多考虑,来防范大改革中出现的风险。

  根据过去的改革经验,在一个很紧的经济环境下推出改革,风险比较大。以银行的状况,就是货币超发、负债太高,资产负债表里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保证出台的时机适度,另外一方面还要预先做一些准备。

  第一,现在各个地方出台了比4万亿投资还要厉害的计划,这个要制止,会造成很大的风险。

  第二,灵活运用经济措施,稳住宏观经济。我们的宏观部门有两个,一个是财政部,一个是中央银行,它们有充分的能力运用手段。比如说2013年6月的“钱荒”,中央银行就把握一条,要对商业银行施加压力,说我可能不救你了,但是它还要观察,不要造成系统性的风险,造成系统性风险它就要出手了,总之要稳住它,不要出现大的问题。

  第三,负债率过高和资不抵债的企业和政府机构应该实行债务重组。最近有一个问题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就是铁道部3万亿的债务怎么办?现在它变成企业了,第一要求活命,那最后就落到财政身上。另外一种意见是你有净资产,你应该出售净资产,出售股权。还有一个问题是有些地方一贯地找财政部,要求给它钱,说日子太穷了。财政部说:你有那么多开发区,卖掉。这是一种思路。

  第四,建议动用国有资本存量去偿还或有债务。我们有些或有债务,就是说它大概是债务,但现在明显地不表现为债务,比如说社保,社保政府有承诺,但是老职工账户是通胀的,这就是或有债务,这些或有债务有必要动用一些国有资本来偿还。我很欣赏去年上海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国有企业上海家化(600315),像化妆品、牙膏卖了,用来补充养老金。老工业城市都出现了这个问题,老工人的社保基金都被国家拿走了,这个账户是空的。除此这外,还有像公租房等等都有这样的问题。

  最后是打击贪腐分子。贪腐分子肯定是对进一步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改革的阻碍。打击贪腐有两个好处,一个好处是赢得民心,另外一个好处就是预先消除阻力。

  谈财税:资产负债表隐藏巨大风险

  朱敏:中国的崛起是靠1993年分税制改革,现在又到了改革的时刻,我们能从上一次改革中吸取什么教训?另外,现在的国家资产负债是怎样的?

  吴敬琏:有三位经济学家做了全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的研究,虽然他们是分别做的,但都认为在中长期有危险。最近这三年,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率急遽升高,这两天大概要报国家审计署对于乡以上政府的负债情况。已经有各种各样的猜测,现在最低的估计大概是20万亿,三年前就是10.7万亿,相比较翻了一番,这个是很危险的。

  1993年分税制改革的时候,国内外舆论都认为行不通,叫做政令不出中南海,但结果挺顺利,虽然中间有点技术性的问题。如果能够保证它的实现,我们会出现一个新局面,像从1990-1991年,整个社会信心是改革,1992、1993、1994年打开了一个新局面,老是说中国的崛起就是靠这场改革,当然改革也有很多缺陷。所以我们需要认真地去研究这些问题,保证改革真正能够向前推进。

  谈竞争:没竞争的市场比没市场可怕

  朱敏:在现在的改革中如何改善竞争环境?我们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吴敬琏:改善竞争环境,说的是要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不形成这样一个市场体系就没有办法在资源配置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一个是讲它的重要性,可以看到这句话虽然说得很短,但是切中我们的实际。

  从现在这个市场来看,与上个世纪末期形成的市场体系有很大的关系,那时政府在里面,条条块块分割使其变成一个切割了的市场,行政保护、地方保护盛行,按照80年代后期某位领导的说法,把这个市场切块、切条、切丝、切末,所以要强调它是统一开放的。从亚当斯密知道,市场规模越大,效率越高。

  我在90年代说过一句话:没有竞争的市场比没有市场还可怕。这就是行政保护、地区保护、垄断等等,使得市场缺乏竞争性。市场缺乏竞争性就不能够形成有效配置资源的价格,不能形成这样的价格就不能够有效地解决社会资源配置。所以一定要强调竞争性。

  谈非禁即入:对公民天然活动的保护

  朱敏:上海自贸区现在意见很大,大家都在说负面清单问题,对此,您怎样看?这对目前的改革又有怎样的意义?

  吴敬琏:从事什么活动,这是公民的天然活动,当然为了公共利益有些活动可以限制,但是一定要这样,凡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都是可以自由进入的,过去的办法叫做正面清单,就是说政府许你做什么你才能做什么。非禁即入就是上海自贸区讲的负面清单,哪些领域是要行政许可的?我们《行政许可法》也是这样的,当然上海自贸区现在意见很大,负面清单一开出来就长得不得了,但这个不要紧,正面清单是许你做的以外全部取消。这个目标是逐步达到的,但一定要建立这样的目标,就是“非禁即入”。

  我们现在所处的状况,就是形势逼人,只要稍微有远见的人都会看到,不改革就是邓小平1992年说的死路一条。但我们有责任,特别是我们做研究工作的人,我们是知识分子,我们应该弄清楚,到底我们国家的目标是什么?途径是什么?然后一切机会朝向这个目标往前走。就是我刚才说到的,非禁即入,这是基本原则,因为现在第一条解决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从事一切不违法的社会活动,这是现代国家公民的基本人权。但是要实现这一条,它第一步可能并不理想,我看网上很多人骂上海自贸区,说负面清单怎么把正面清单反过来点一遍。但我还是对它比较看好,因为透明了,让大家知道了,而且我们可以预见,要保证自贸区的承担,这个单子一定会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