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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4-01 3个月专项整治再生资源行业 字体

   上周五,东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召开。此次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以实现该领域主体依法经营、硬件设施、安全管理“三个到位”,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目标。
    东莞市副市长张科在会上表示,欢迎媒体监督曝光堆场不达标、经营不合规,尤其是欺行霸市、收赃销赃、偷税漏税等行为。他要求,相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根据媒体和群众提供的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此次专项整治包括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主体依法经营,提升回收场所硬件设施水平,规范回收市场经营行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主体相关管理制度等内容。
    按照整治方案,再生资源回收主体必须取得相应经营资格,再生资源堆场设置必须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规定,达到相应建筑、消防、环保要求。东莞明确了回收堆场建设标准,如经营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应防止污水外流,必须配备相应消防安全设施,与周边民用建筑保持相应防火间距等。
    整治方案列举了十类违法违规和扰乱回收市场秩序的行为,如再生资源溢漏扩散污染环境,强买强卖,收赃销赃等,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市场主体经营资格。整治方案还提出建立再生资源交易登记表制度,严格执行发票制度和实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等。东莞将重点清理审核回收站点,打击欺行霸市和收赃销赃行为,规范税务申缴、强化税收征管。
    东莞还提出,要在改革中建立统一开放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健全和完善再生资源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行业协会,加强沟通协调。
    东莞将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回收体系建设规划也要纳入东莞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实现固定站点、集中交易处理中心的合理布局。除硬件设施标准外,东莞还将制定经营服务质量和加工处理技术标准,完善和落实回收交易登记表和交易台账制度。东莞将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财政扶持政策,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对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处理中心和再生资源新技术开发应用进行财政扶持。
    上周五的会议上,市经信局负责人表示,打击该领域垄断合同一项,就可为企业节约成本1.9亿元,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再生资源市场的市场主体542家。